本次共抽查了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42家企业生产的42批次实木复合地板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 18103-2013《实木复合地板》等标准的要求,对实木复合地板产品的含水率、浸渍剥离、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表面耐磨、漆膜附着力、表面耐污染、甲醛释放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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