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壁垒信息 > 印度对华装饰纸作出反倾销期间复审终裁

印度对华装饰纸作出反倾销期间复审终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4-01  浏览次数:

2025年3月2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装饰纸(Decor Paper)作出反倾销期间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取消生产商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Kingdecor (Zhejiang) Co.,Ltd. )的反倾销税;同时建议继续对以下其他生产商征收反倾销税:山东省博兴县欧华特种纸业有限公司(Shandong Boxing Ouhua Special Paper Co., Ltd.)和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Zibo OU-MU Special Paper Co., Ltd.)均为110美元/吨,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angzhou Huawa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为297美元/吨,其他生产商为542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48059100和48022090项下的产品。印度海关编码4811项下的装饰纸不在本案征税范围内。措施自2021年12月27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2020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ITC Limited Paperboardsand Specialty Papers Division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装饰纸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9月28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12月2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77/2021-Customs(ADD)号通报,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10美元/吨-542美元/吨的反倾销税。

2022年4月1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古吉拉特邦高等法院的要求,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装饰纸反倾销终裁结果进行审查并作出修改,建议对中国企业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以单独税率计算。2022年5月24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5/2022-Customs(ADD)号通报,决定将中国出口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税率由542美元/公吨调整为297美元/公吨。即用型装饰纸不在征税范围内。

2024年3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中国生产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度进口商Fakirsons Papchem Pvt.Ltd.、印度层压板制造商协会 [Indian Laminates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ILMA)] 及其成员(进口商/用户),即Century Plyboards(India)Ltd、Merino Industries Ltd、JKS Décor Paper LLP 和 Thansau Decors Pvt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装饰纸启动反倾销期间复审调查,审查涉案产品的范围以及重新确定倾销幅度。此次调查是对现行反倾销措施(财政部发布的2021年12月27日第77/2021-Customs (ADD)号通报和2022年5月24日第15/2022-Customs(ADD)号通报)的全面审查,审查范围涵盖印度商工部于2021 年 9 月 28 日发布的最终调查结果和2022 年 4 月 10 日发布的补充最终调查结果的所有方面。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Powered by ESP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