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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法》部分内容解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09  浏览次数:

《关税法》于2024 年 12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关税法律,在海关关税征管法制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既落实了税收法定原则,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对扩大制度型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关税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关税法》法律文本包括总则、税目和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和特殊情形关税征收、征收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七个章节七十二个条款,并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

谁需要缴纳关税?什么是关税扣缴义务人?

答:《关税法》第三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携带人或者收件人,都是关税的缴纳人。

为适应跨境电商发展要求,解决从事电子商务的企数量庞大、分布较为分散、难以实现有效管控的税收监管难题,《关税法》第三条还明确了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物流企业和报关企业等是关税代扣代缴义务人。关税不是仅面向外贸企业征缴,每个人都可能会是关税的缴纳人。

《关税法》规定了哪些通关便利化措施?

答:为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我国陆续实施了一系列降低关税和制度性成本的举措。本次《关税法》制定吸纳和固化了有关促进贸易便利化的措施,主要有:

1《关税法》第四十一条首次在立法层面确立了货物放行与税额确定相分离的模式,即企业货物能够先行通关,后续海关再对申报要素及应纳税额进行确认。在该模式下,企业通关速度提高,通关成本降低,避免了通关过程中因为税额无法确定对通关速及对外贸易产生的影响。

2《关税法》第四十二条明确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海关办理申报纳税。在海关全面实施全国通关一体化后,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自主地选择申报、纳税、验放地点和通关模式,并且可以在全国任一海关办理通关手续。《关税法》将这一改革成果上升至法律层面,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便利和意愿,按照规定选择主管地海关、口岸海关等办理申报纳税。

3《关税法》第四十二条明确以申报完成之日作为税率适用日期。随着"两步申报"通关模式在全国海关的推广,要求企业一次性完成全口径申报的模式改为允许企业第一步凭提单信息进行概要申报即可提货,第二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完整申报。《关税法》"完成申报之日"的规定,相较于原有的"海关接受申报之日"的规定更为合理,与"两步申报"模式下企业的实际进口申报流程相匹配。

《关税法》保护纳税人哪些权利?

答:《关税法》更加关注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保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关税法》第八条,明确了海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

2《关税法》第三十九条,扩大了免税复运进出境的法定情形,在"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的基础上,增加"不可抗力"的情形。

3《关税法》第五十一条,延长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时申请退税的期限,由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调整为三年内,保障纳税人申请退还多缴纳税款的权益。

4《关税法》第六十六条,删除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缴纳税款"的条款,为纳税人申请行政复议救济提供便利。

欠缴税款,会被海关处罚吗?

答:欠缴关税是违法行为,根据《关税法》规定,可能会被加收滞纳金(第四十六、四十八条),被限制出境(第四十九条),被划拨存款汇款、查封扣押货物或其他财产(第五十条),被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第六十二至六十五条);甚至,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八条)。

(来源:中国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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