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8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3/33号公告,应土耳其国内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土耳其语:kontrplaklar)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中国和越南的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出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本案调查期为2020全年、2021全年、2022全年及2023年1月~2023年9月。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4412.10、4412.31、4412.33、4412.34和4412.39。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6年2月24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06年10月20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征收反倾销税。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调查,分别于2012年7月10日和2018年5月22日,两次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延长了征税期限(参见第2012/16号公告和第2018/18号公告)。2023年5月11日,土耳其贸易部对该案启动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
2015年5月27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启动反规避调查。2016年10月28日,土耳其对中国胶合板作出反规避终裁(参见第2016/45号公告),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经由越南出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开始对越南胶合板征收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