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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林镇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14  浏览次数:

企业家朋友们:

根据《常州市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常州经开区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9月底前各企业要完成自查自改,镇级监管部门在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加大抽查力度,11月底前经开区应急管理部门将组织“回头看”,为确保重大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特将企业主体责任再次告知如下: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方面。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开展1次针对性的全员教育培训,对标对表部署开展自查自改。

2.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要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开展技术指导。

3.要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实行闭环管理,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要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要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5.要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或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6.要组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开展1次全面排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7.要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岗位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各类企业要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8.要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危险作业管理、发包(出租)管理等安全生产制度;要对风险程度高的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设备、重点生产经营场所,制定并落实专项管理制度;危大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论证。

9.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等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要针对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10.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全体从业人员要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提升应急避险意识。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重点做好“五带头”,即: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相关进展情况将开展集中宣传报道。

(二)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执法事项方面。

1.《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64项)。

2.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6项)。

(1)未安装自动灭火系统或简易烟感报警装置;

(2)电焊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考试合格,未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作业;

(3)电焊作业人员未执行电气焊作业相关标准,未遵守本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4)在实施电气焊作业时,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未落实;

(5)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置符合紧急疏散需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6)从业人员不熟悉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

3.喷涂作业(6项)。

(1)喷涂作业场所内设置办公和休息区域,进行调漆和油漆(溶剂)分装作业,使用可产生火源的作业工具;

(2)喷涂作业场所未规范设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装置、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操作规程;

(3)自动喷粉室内未安装可靠的报警装置、自动灭火系统和风量监测装置,未与关闭压缩空气、切断电源、启动自动灭火系统、停止工件输送的控制装置进行联锁;

(4)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可燃气体的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未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

(5)喷粉区域内的所有导体未按静电接地要求进行可靠接地,操作人员未规范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鞋、帽,违规佩戴手套及金属饰物;

(6)开展检维修作业时,未制定检维修作业方案,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

4.工业企业风险报告(2项)。

(1)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2)拒不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5.危险化学品使用(5项)。

(1)未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对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建册;未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岗位员工进行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内容的专项教育培训;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未包括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的相关内容,未定期组织演练;

(2)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及备案;

(3)未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场所及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显著的安全警示牌和危险物质安全周知牌,并写明危险特性及数量、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4)未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存放;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料混存混放;

(5)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6.外用工管理(3项)。

(1)未将劳务派遣用工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未保障劳务派遣用工与本单位职工享受同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权利;

(2)未对外包项目及用工的安全生产负协调、监督责任,存在以包代管、以罚代管,未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责,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未将劳务派遣用工、工程项目承包用工纳入本单位的应急管理体系,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7.新能源领域(3项)。

(1)电解液未规范储存,生产作业现场超量存放;

(2)未规范设置和有效运行相关监测预警系统并联锁;

(3)电解液泄漏紧急切断阀未安全可靠并具备远程控制能力。

我镇将全力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请各企业对照重大事故隐患风险抓好自查自改,大家携手打赢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攻坚战,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我镇高质量发展。

 

横林镇政法和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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