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11月24日消息,《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发布,国务院同意在廊坊市、沧州市、运城市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或地区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此前,国务院分别在2015年3月份、2016年1月份、2018年7月份、2019年12月份、2020年4月份、2022年1月份,分6批在杭州、宁波、天津等132个城市开展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此次,国务院批复同意再新设33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至此,全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达到16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