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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彩涂板行业取得菲律宾彩涂板保障措施案胜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2  浏览次数:

2021年9月24日,菲律宾贸工部(DTI)部长就彩涂板等产品的保障措施案发布否定性初裁公告,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案件调查。公告中认定:案件申请人现有的产能无法满足菲律宾国内市场的需求,如果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将造成产品的供应紧张、价格上涨,将对使用这些产品的下游产业,特别是建筑住房行业造成不利影响。考虑到住房行业目前不断扩大的需求,对涉案产品的进口限制将推高产品成本并最终影响建筑住房行业。另外,采取保障措施也会对进口商造成不利影响。基于以上原因,菲律宾贸工部认定实施保障措施不利于菲律宾的公共利益,从而终止了案件调查。该裁决意味着我国彩涂板行业可以继续对菲律宾市场正常出口,在全球新冠疫情肆虐和贸易保护主义蔓延的形势下,该胜诉结果来之不易。

本案于2020年6月17日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产品主要涉及镀锌彩涂板和镀铝锌彩涂板(东盟协调关税税号为 7210.70.11、7210.70.19、7210.70.90、7210.70.91和7210.70.99),也包括涂镀其它材料的钢板(税号为7210.90.10和7210.90.90)和涂镀钢带(税号为7212.40.11、7212.40.12、7212.40.19、7212.40.91、7212.40.92和7212.40.99)。根据我国海关统计, 2018年我对菲出口彩涂板(参考中国税号721070、721090、721240)的数量为37.8万吨,金额为3亿美元。

自立案以来,我会对案件高度重视,在商务部救济局的指导下,我会于7月7日联合浙江省商务厅、山东省商务厅、江苏省商务厅、广东省商务厅、厦门市商务局和佛山市商务局迅速召开案件情况通报和行业损害抗辩网络会。会后,根据企业应诉意愿,我会组织了行业损害抗辩工作,27家企业积极响应。商会代表行业在应诉过程要求我方代理律师重点从公共利益、产品排除、产业损害以及不可预见发展等角度进行案情分析,并根据程序要求律师及时提交抗辩材料,因而,菲贸工部在做出裁决时充分考虑了公共利益及我方主张,出于对下游产业、消费者的利益考虑,裁定不实施保障措施,并据此做出否定性裁决。

由于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我会及时调整工作模式,通过网络同各涉案企业,商务部救济局、前方经商处以及各涉案企业所在省市商务厅局保持密切联系,协调抗辩事宜,保障抗辩工作有序进行,充分发挥了贸易救济“四体联动”机制,政府、商会、企业和律师相互配合,本案的胜诉是四体联动各方相互配合和共同努力的结果。(来源: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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