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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起加拿大EM&ACI新规强制执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23  浏览次数:

根据此前加拿大海关(CBSA)的官方通知,加拿大自2021年1月4日起,除FROB和In-transit类型仍接受原ACI申报以外,所有进口或过境加拿大的货物都必须在装船前24小时进行E-Manifest申报。

加拿大海关给予这一新规6个月的过渡期,7月4日开始强制执行。对未及时正确申报的货主,加拿大海关在此规定正式执行的最初6个月不会处以罚金(处以0罚金),但必须正确完成申报后才能清关。6个月宽限期之后,未及时正确申报的货主,将被收取罚金。

ACI(Advance Commercial Information)是预申报商业信息系统,即加拿大版本的AMS舱单系统,所有进口或过境加拿大的货物都要申报ACI。EM可以理解为ACI的升级版。ACI是用真实的收发通进行一次性申报,而EM需逐层申报,即套了几次单,就申报几次。

加拿大海关明确表示针对加拿大进口货物,必须由各级货代(NVOCC/Freight forwarder)自行提交eHBL数据,不再接受船司代申报ACI S10信息。(来源:海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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